南浔区木业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料替代工作全面推开
发布日期:2020-07-16信息来源:网络编辑人员:木材云点击量:10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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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动我区木业、电机行业绿色发展工作,在前期部分企业先行试点基础上,7月15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召开电机、木业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料源头替代专项部署推动会,各镇(开发区)分管领导及木业、电机行业企业负责人100多人参加。
浙江永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世友门业有限公司作为电机、木业先行试点企业作了交流发言,两家企业从源头替代试点安全性高、环保性好、成本可控等方面的益处重点谈体会;浙江创赢新材料有限公司代表低挥发有机物原料供应商作了表态发言,承诺免费为企业提供前期服务、免费做改造方案、免费帮企业试点。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徐灵捷通报南浔区涉VOCs执法典型案例,从南浔身边的案例进行详细解读,并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了宣传,以案讲法,效果显著。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姬胜军从三个方面要求:一是企业要提高站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行动上加快动作;二是企业要倒排时间,按图作战,确保7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是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从湖州市出台的“十条意见”到建设活性炭集中吸附脱附中心、打击不合法环保第三方等方面着手,加速加快推进企业源头替代和末端废气治理工作。
会上,区生态环境分局印发了《关于助力我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支持引导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的十条意见》《关于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全面推行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料实施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料实施案例、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料使用企业申报材料、源头替代厂商汇总表、涉挥发性有机物处罚典型案例等材料。同时,参会企业当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将于7月31日完成相应的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