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庆安镇查处2家木制品加工企业
发布日期:2019-10-15信息来源:网络编辑人员:木材云点击量:66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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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县安委办安全执法异地交叉检查要求,加快排查整改交叉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庆安镇认真对待,视隐患为事故,针对此次交叉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隐患,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庆安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江苏青山木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未按要求期限进行整改。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
睢宁禾之冠木制品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2.主要负责人匡振轩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3.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